【明慧网2003年3月10日】洪浩远,男,二十多岁,为广东省潮州市大法弟子,2000年春到北京护法、证法,4月前后被非法送到三水劳教所劳教2年。在劳教所里,为了坚持真善忍信仰、证实大法,他坚持炼功,遭到恶警非人的折磨和酷刑。洪浩远被送进三水前是一个年轻英俊、壮实的小伙子,回家时已被迫害成一个皮包骨、身体十分虚弱、奄奄一息的人,亲戚、朋友、邻里街坊都认不出他。由于身体已被迫害得极度虚弱,他于2003年1月5日凌晨2时离开了人世。 下面是该大法弟子在去世前所写的在三水劳教所受迫害的事实,旨在唤醒世人的正义与良知,揭露邪恶的本质面目。愿世人在是与非面前作出自己公正的评判,愿有缘人能走进大法修炼中来,愿善良的人们都能得到救度。 * * * * *我在三水劳教所被迫害的经历 2000年春节我上京到天安门炼功护法,被抓送回本地,后来又辗转送到省三水劳教所。两年来我受到了种种不公平的对待以及身体和精神上的很大迫害。 刚到三水所入所队,我很快就被分配到一个大队。刚开始白天要队列操练,晚上才能回宿舍睡觉。第一天晚上睡觉前我就炼功,干警早就吩咐好同宿舍的劳教人员对我采取行动,他们看我炼功功,就一涌而上,拉手拉脚,对我拳打脚踢。第一天晚上折磨到下半夜,挨了不少拳脚,我跟干警也做了交流,讲明了我们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但干警借口这是上级的命令,一定要阻止我炼。接下来两三天晚都这样,我一看这也不是办法,就绝食抗议。这下他们作了让步,暂时不管我,这样我每天晚上睡觉前就炼功。过了一段日子,干警看我没有停止炼功的意思,就采取新的暴力手段。有一天晚上,我正炼功,他们扭起我的手,把我拉到草地上;铐上手铐,把我绑在两棵树中间,还把右脚用绳子拉离地面,让我单脚站着,拿来两根电棒,轮流电我,没电了再去充电。折腾到凌晨四点,才放我回去睡觉。第二天,我继续绝食抗议。到了中午,干警逼我吃饭,我不吃,他们找来几个人,按住我,捏住我的鼻子,用一大瓶水朝我嘴里塞,同时用电棒电我的肚子。搞了半天,也没把水灌进去,倒把我的牙弄出血了。看着不行,他们就把我关到一个封闭的房子里,锁在地上,借来了两根电力强劲的电棒,拼命电我,电到我全身上下很多皮肤都烂了。一直到晚上12点,又把我拉到草地上,要我写“保证”以后不在所内炼功,我不答应,他们就脱了我的外衣,又拼命电我,手段更阴险毒辣,专挑腋下、乳头等软弱地方电,折腾到后来,我实在疼得受不了,被迫写了“保证”才被放回去睡觉。 之后,干警接着又要我写“转化书”,“揭批材料”,经常逼我,软硬兼施。一个干警跟我讲:“你们这是属于思想问题,思想转变了,劳动干少了不要紧的。”另一个跟我讲:“你要照我说的写,不然的话,我们就收拾你。”我实在写不出法轮功有何不好,就照实写了炼功的种种好处,那干警生气了,恶狠狠地说:“你会为此而付出代价的。”过了几天,干警找了个借口,说我劳动干得少,用皮带打了我一顿,把我的嘴角也打出血了。 过了一两个月,我又萌发了炼功护法的念头。有一天清晨起来炼工,值班干警知道了我又炼功,疯了似地朝我猛扑过来,拳、脚雨点般地打在我身上,我的头被踢撞到墙上,撞得咚咚响,撞得我眼冒金星,干警打累了,才气喘吁吁地走了。早上吃过早餐,那干警还不解恨,把我叫过去,到了跟前,他猛地一脚把我踹倒在地,我还没来得及爬起来,他又在我身上猛踢猛踩,我都听到身上的骨头吱吱吱地响。干警打累了,才收手休息。之后几天凌晨我还是起来炼功。第四天,干警看我还炼,就用手铐把我的手铐在背后,吊在树下。手铐卡住手筋,疼得要命。一直到早上九点,又把我关到一间房子里,锁在地上,不给我洗漱,一日三餐送饭给我,晚上把我绑在树下,不让我睡觉。然后跟我讲,“你要不写转化、揭批书,你就别想我们放了你,直到你解教。” 他们时不时来威胁恐吓我。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经不起身心的折磨,最后被迫违心写下几份材料,才被放了。这样过了一段日子,他们把我调到另一个大队去(专管大队),住了一星期,干警找我交流思想,问我怎么认识的。我照实讲了,讲出了在原来大队如何被迫害,被强迫写的什么保证等,说我的思想可一点没变。那干警听了很震惊。过后,他们又把我调到另一个大队去。 在新的大队里,我经常跟干警交流思想,阐明我们修炼的真实情况,澄清一些媒体扭曲真相的报导。这样过了好几个月,有一天我又萌发了炼功护法的念头。于是在清早跑到操场炼功,干警劝阻我,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于是他们把我送去禁闭,隔一两天就拿两三根电棒来电我。最后一次电得最厉害,几根电棒,所到之处,皮肤红肿、溃烂,头象要裂开一样,喘不过气,差一点休克,过后手软脚软,全身疲累之极,饭根本吃不下,水也只能喝一点。干警最后逼我写下不在所内炼功的保证,关了我一星期,才放我出来。 两年里,我的手被手铐铐伤手筋,手一累就发麻,不自如;胸口疼痛、麻木,呼吸不顺畅;天一冷,风一吹头就疼,身体受到很大摧残。两年里,几次被威胁、恐吓、暴力、逼迫我违心写下所谓的保证等材料,这是刑讯逼供,非我本意,我声明全部无效、作废。这也给我心灵造成很大创伤。 以上所写是我在劳教所遭遇的迫害,旨在揭露邪恶的可恶行径,使世人能认清邪恶的本质面目,真正地清醒过来。 洪浩远 200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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