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8日】2001年春节,江罗犯罪集团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震惊中外,毒害世人。我的心一直被揪着,我想我是正法弟子,应该去邪恶猖狂的北京正法,让更多的有缘人得救。哪怕贴上一张真相传单,我也无愧于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决定必须去北京。2001年6月6日,我终于乘上了进京的列车。一路上,我唯有一念:不管北京有多邪恶我也要做好正法这件事。晚上到了北京,因为我没有身份证(身份证99年就被邪恶警察收去了),正想随便找个地方蹲一宿,这时,来了一个姑娘问我住不住店,我说没身份证,她笑了,然后说:“没身份证也没关系,我看你是个好人。”就这样我住进了店,和我同住一个房间的另外三个姐妹是云南人,我向她们洪法讲真相,她们终于明白了法轮功是咋回事,我无比欣慰。 第二天,我来到北京市内的一个居民小区贴真相。做完后,我又来到了天安门。这时我想既然来到了北京,应该把自焚真相贴在邪恶导演的自焚现场,让全世界都知道江、罗是犯罪元凶,此举一定会给邪恶致命的打击。当时天安门广场上警车、警察、便衣遍地都是,我寻找机会,来到英雄纪念碑附近。不一会,来了一个魁梧的中年妇女,她坐在了我的身边,正好遮住巡警的视线,在她的掩护下,我把上面写着“江罗是元凶”题目的自焚真相张贴在了一个高大的灯筑墩子上,贴完顺利地离开。这位妇女瞧了瞧我,便马上去看我刚刚贴上去的自焚真相。我如愿以偿,心情万分舒畅。当天乘车顺利地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