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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修炼人对自焚的评论
【明慧网2003年2月3日】我同情你们的原因,是因为政府捏造事实,手段似乎卑鄙。就自焚一事,我认为你们所言是比较客观的,抛开你们所提供的证据,也不去做专业的分析,我以平常人的思维,也能判断事情的真伪,理由下列:

1. 自焚不是好玩的事,要想让一个人自焚,必须完全麻醉他的思想或者让他树立某种坚定的信仰,而做到这一点,需要一个封闭的环境和长时间的(一般需要从幼时开始)灌输某种理论,而官方报导所提供的资料,自焚者应该没有这样的背景。

2. 既然有了坚定的信仰,在自焚未遂之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这样齐刷刷的醒悟,看人家……成员,至今没见谁“醒悟”。

3. 自焚者中有小孩,小孩比较容易受蒙蔽,但不能受大刺激,象自焚这事一折腾,就算不落个精神失常,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思维清晰,神态平静,还唱歌呢,不是表演又是啥?

4. 最重要也最简单的一点,如官方报导所言,他们自焚的目的是为了圆满,升天,是真心想死的话,他们只可能选择在室内或者偏僻无人处,而不是天安门广场,因为在广场这样的地方,极有可能造成自焚失败!

其实,在政府最初镇压你们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你们一定有一些没有披露的反政府行为或言论,但现在想一想,政府把静坐这样平和的方式都视为反党铁证,并且不惜制造伪证,那一定是没有别的东西了。

当日前一篇文章: 警民对话:法轮功这么前赴后继,江泽民他行吗?
当日后一篇文章: 明慧新闻简报(200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