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22日】 夏威夷州 众议院特此向法轮大法颁发证书 鉴于,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是一种基于气功的身心修炼系统; 鉴于,法轮大法自1992年公开传出以来,已非常普及,吸引了来自亚、非、澳、欧、北美和南美洲的60多个国家的千百万人; 鉴于,法轮大法和类似功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不仅强调身体修炼,也强调遵循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传授的真、善、忍法理而在日常生活中提升道德品质; 鉴于,法轮大法的修炼包括通过学习和炼习五套轻柔功法而达到自我提高,获得身心健康,更高尚的道德水准,以及与亲人之间的更和谐的关系;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6年传入夏威夷,并于1999年成立第一个炼功点; 鉴于,法轮大法在本州的大学、书店、公园、集市以及其它场合和机构举办了免费的功法演示、讲座和教功班; 在此,夏威夷州第22届众议院,2003年度例会,特此嘉奖法轮大法修炼者对夏威夷社区所做的贡献并祝贺他们于2月17日至23日期间庆祝首届“夏威夷法轮大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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