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17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 我叫周树全,中国大陆法轮大法弟子,男,37岁,汉族,河北省滦县安各庄镇(原樊各庄乡)赤峰堡村人。高中毕业,农民。下面是我自1999年7月江政府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所遭受的种种迫害,我自己把这些经过整理出来,请贵组织备案、调查,并对迫害我的不法人员诉诸法律。 我1998年5月喜得大法,自此身心俱受益,深得家庭和社会的赞同与认可。1999年7.20前夕,樊各庄乡派出所就将我们村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单骗去,说是为了保护,实则为镇压作准备。 99年7月20日下午,乡党委商书记(女)、乡干部吴爱华(女,樊各庄乡职庄村人)等强迫我村大法学员在村委会院内看攻击法轮功的造谣电视宣传。21日早上,本村书记带领乡派出所警察在没有逮捕证和其它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企图强行将我抓走,但未得逞。22日,商书记、吴爱华带领本村两委成员多人逐家逐户强迫学员交书、录音带、录像带等大法资料。随后,又不断逼迫炼过法轮功的人写所谓的“保证”、“认识”、“体会”,不写就抓人。而且内容必须包括他们提前拟好的四条。 村护林人员一两天到家“探视”一次,村干部几人轮流监视一个大法学员,乡里有“月访”(即每月几次到大法学员家里骚扰)。我的身份证被没收,无要事不准出门,出门前要先报告,而且不准在外面过夜,回来后还要报告。稍有不慎公安就来抓人。 1999年9月,我向有关人员提出声明:过去的所谓“保证”均是别人代笔,而且是在高压下,并非我自愿。因此我全不承认,不算数。乡派出所立即将我抓走。多名副乡长、副书记指使派出所警察给我上绳(一种酷刑)两次,我痛得几乎昏倒。他们还不断地打我的脸,揪我头发,用烟头将我的手腕烧掉一大块皮,折磨得我晚上腰疼得睡不着觉,一个秋天干不了活,四十多天才好转。恶徒们折磨我时是关着门的,外面根本无法知道。他们事后却对外宣传说:“这里不会打人的,这里是教育人的地方,哪能把人打坏呢?”就这样,他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骗群众。他们也承认:这功法是好,就是不让你练! 当时我女儿正生病拉肚子几乎脱水却无人顾及;老父亲卧床也顾不上照顾;庄稼秋收只得请别人帮忙。家里人听信了邪恶的欺骗宣传,有的要打我。只有母亲、妻子和叔叔跑东跑西求人,几天才把我放出来。以后便是更严厉的监视,亲朋好友不敢靠近,且鄙夷相待,给我带来极大的压力。 即使这样,江政府仍不放过我,2002年底,又强行给我照相、上网,以便他们更好地监控。我不甘顺从这种迫害,遂与妻子离开了家乡,过上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四个月才跟女儿在村外见上一面,孩子天天哭着找爸爸妈妈,父母也终日以泪洗面。即使这样,恶人还逼迫我家里人说出我的下落,又到我岳母家搜寻,将其全家搞得终日不得安宁,他们还经常到我家查看,声称要“严惩”我们。 我们仅仅是修炼了一种使自己身心受益的好功法,希望按着“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好人。但是江泽民政府却不给我们做好人的权利,逼得我们有家难回。在此我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全世界善良的人民关注一下发生在中国大陆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伸出正义的援手,帮助尽早结束这场悲剧,严惩以江泽民为首的罪犯。 200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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