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10日】澳门警方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违反澳门法律、践踏人权等行为已有三年了。法轮功学员曾去检察院投诉警察滥用警权、侵犯人权等行为,毫无回音,也去警察总局投诉非法跟踪等事例,值勤警察的回答是,你也可去跟踪别人。如此荒谬、低质的言论,有损警方形象,令人啼笑皆非。
现监控升级了,2003年2月8日法轮功学员炼功时,便衣警员就开始录像。炼好功,离开公园时还跟踪摄录至分路口,又分别摄录,个别学员一直被跟踪到家门口,连进大厦、上电梯都录像下来。下午学员在旅游点派发真相资料,警方增派多一名警员来戒备,并对每个学员(发正念时)近距离摄录。 2月9日星期日上午,学员在中联办对面公园,5、6、7点发正念、炼功、学法,至9点半。警察一早就来了,几乎全程摄录。之后又跟踪另一位女学员回家,把她所住大厦的环境都录下,一直到进大门、上楼梯,如同拍记录片,不可思议。 从二天情况来看,警方把现在出来的法轮功学员,重新逐个建立档案,以掌握每个学员的全部情况。而警察的行为又是鬼鬼祟祟。学员反拍摄他录像时的情景,警察就逃避、躲赖,丑态百出,真可怜又可悲。 从警察的行为,可看出在中方的压力下,警方有人为讨好、追随江氏集团,助纣为虐,迫害大法与大法学员。个别邪恶的警察,曾多次扬言:”你们法轮功,可随时拉你们去差馆(警察局)。”香港23条搞得如荼如火,全球关注。澳门亦搞23条,外界稀为人知,内则紧锣密鼓,似有与香港斗快抢先之势。澳门的23条尚未出笼,迫害已骤然升级。我们奉劝那些用心险恶的人,醒悟吧!不然最可怕的一切在等待着你!希望你能用善心、良知、公平、公正地善待法轮功,为自己负责,为社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