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胡锦涛: 你看了我的申诉后,应该知道中国的司法部门随意栽赃陷害公民,看守所成了随意杀人的地方,就是真正的罪犯也得经过审判,高法核准,方能执行死刑,是谁给了他们杀人的权力?自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已迫害致死数千人,他们都是中华民族道德高尚之士。文化大革命使中国人死伤无数,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重演吗?而且是向人类最本质的东西道德宣战。人类都无了道德、正义,人类社会是什么样?江泽民才是反人类、反道德、反正义的人类公敌,应罢免他的职务,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以正人间之法,弘扬中华民族精神,那就是道德。 “人无德,天灾人祸,地无德,万物凋落,天无道,地裂天崩,苍穹尽空。”(选自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法正》)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已有四年多了,全国无一例大法弟子拿起刀枪跟政府对抗,请问人世间有什么样的组织党派能做到,只有法轮大法弟子才有这洪大宽广的胸怀,采用善意和平的方式上访,诉说遭受迫害的真相,不是法轮功反对共产党,是江泽民借共产党反对法轮功。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人民连做人的权利都没有,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条法律不成了一纸空文? 我学了法轮大法,道德意识提高,数次救人命,捡钱交政府。然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我吃尽了人世间的苦头,因为坚持法轮功信仰被非法劳教。在齐铁教养队,警察用烟头烫我,用凉水浇我,踢我窝心脚,把我踢昏死过去好几回,转到富裕劳教所,政府官员贾维军告诉劳教犯人打死我由他负责,板凳打在我头上,板凳都打碎了,我头上被打出四个口子,把我打昏死过去。贾维军号召写无罪释放证明书,我写了,他就告诉管教给我往死里打,打死由他负责(我牙都被打掉了)。我喊“法轮大法好”制止打人犯罪行为。政府官员凑我材料判刑,说我恶毒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指声明书中的江××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象),还因为我高喊“法轮大法好”。历史发展到今天,说话也要判刑,我的人权哪里去了?那为什么国家为什么还设立上访机构,我有没有罪不是一目了然吗? 2001年6月、7月,我和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马勇、王宝宪、张晓春、关长安、蓝红军、孙建军先后被劫持到富裕看守所继续迫害。因超期羁押,张晓春绝食,警察就灌咸盐水,使张晓春当场死在牢房。为了封锁消息,不让我们告,我们不够判刑的给判刑。判刑后,王宝宪上诉挨打经过,恶警就杀人灭口,把王宝宪的肝、脾、肾打坏,四个人给害死两个,而且齐市中院关义民威胁我说:再告,我支门子把你打死在北安监狱。不是讲“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吗?公、检、法在办案中牵扯到他们的利益就杀人灭口,职业道德那里去了?再告,就支门子打死我,是中国宪法、刑法中的哪一条? 江泽民宣布打击法轮佛法,失德于天下,天下苍生尽受其累,乃亡党亡国之征兆!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建议胡主席成立一个调查法轮功真相组织。修炼法轮大法的,他是干部,决不会贪污,不参与各种违法犯罪,无论他是哪一个阶层的人,都是好人,好人越多国家越安定。请胡主席正本清源,清除邪恶,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所以,我请求,停止打击法轮功,释放所有在押的法轮功人员为盼! 法轮功学员:潘本余 200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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