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7日讯】在常人中,我总是奉行不骄不燥,不卑不亢。而今我是大法修炼人,师父说:“你们的路啊,我想大家已经看到了,其实是很窄的。你稍微走偏一点,你就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只有一条非常正的路我们能走,偏一点都不行,因为那是历史要求的,那是未来宇宙众生生命所要求的。”《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在正法修炼中,我的体会是,从根本上转变人的观念,去除一切人的执著心,落到实处。以下是我们心性达到“基本要求”(没有找到更合适的词)时应有的一些表现: 1. 讲清真象,救度众生,要用能熔化钢铁般的慈悲心。 2. 对待周围的常人和同修要用善心,而不应存在亲疏远近的分别心。 3. 自己做的好不生欢喜心,不出显示心。 4. 自己做得不好,接受教训,以后做好,不灰心。 5. 别人做得好时,不出妒忌心,又能在每一位同修身上看到长处,要有向内找、自己更努力精进的心。 6. 同修提出意见时要虚心,提得不切合实际时,说清楚没关系,但解释要耐心。 7. 做证实法的每一件事,都要是大法弟子在做大法的事,不能有常人的那种干事心。 8. 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事不动常人心(包括亲人遭受痛苦等)要帮人就站在正法的基点从最根本上帮。 9. 面对邪恶时要有平静心。 做好这一切,完全源自于信师、信法的一颗坚定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