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5日】请揭露酷刑的大陆大法弟子注意: 在揭露酷刑时,在自己所掌握的情况的基础上,尽量写明能帮助世人了解活生生的真相的具体细节。比如上绳,在很多文章中,都出现了“×××被上了×绳”,但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环境的人完全不能明了:上了六绳和上了两绳的迫害程度有什么不同?上一绳的时间是多长?能使人达到怎样的痛苦?如上了六绳又使人达到怎样的痛苦?有的文章中有“×××被连续上绳达×天×夜”、“×××被上绳从上午到下午”,因为文章中没有说明白由于加长时间的折磨而会造成对人体怎样的损害、对精神怎样的摧残,让读者想象不出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残酷和恶警的无人性,对于不了解此酷刑的大法弟子也不方便更好地讲清真象。 在揭露其它酷刑时也应该写清楚、写详细,最好能有照片或者画出来(很直观,世人一看便知)传给明慧网。 文字上也可以多下一些功夫,注意,要从不了解真相的人的角度出发检验自己写的材料是否能够说明问题,不要一带而过,或用一句话概括,否则只有自己知道,别人(甚至海外弟子)还是不知道那些具体迫害情况的残酷程度,那不等于还是没有讲清吗? 再比如,用常人读者可能比较熟悉或者有亲身体会的事物做比较说明,往往能使人们感同身受,深刻体会到迫害的残酷和邪恶,从而在真象面前做出自己的选择,否则很多情况,因为没有在如何帮助世人理解方面下功夫,所以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人们看到材料了仍然感到很遥远和陌生,就好像你对一个从不生病、也从未去过医院的人概括地说“做胃镜检查很痛苦”,你是说了,可在他听来,那只是一个遥远陌生的概念,没有共鸣,更不会感同身受,所以“讲真相”的效果就会差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