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4日】大法弟子潘振芳是三河市新集镇李庄人,四十七岁,曾四次去北京证实大法,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因此四次被非法刑事拘留,并被非法罚款六千多元。 2001年2月,潘振芳的爱人张春华只因坚持修炼,而被非法绑架到唐山劳教,一年之后被释放。回家没几天,三河市新集镇不法官员、政法书记杨少林就带人将潘振芳在家中强行绑架,直接送廊坊万庄劳教所,非法判劳教3年。不法之徒没给潘振芳家出任何手续(被非法强加的劳教日期从2000年12月开始,只是上边没批下来,直到2001年2月批下来才动手抓人)。 2001年春天潘振芳从廊坊万庄劳教所被转到河北高阳劳教所,受尽了酷刑,她和许多大法弟子被双手分开在身体两侧铐在水泥地环上,只准半蹲的姿势,整整16天15宿,据目击者证实当时正是大热天,白天地表温度高达四、五十度,晚上稍凉快但蚊子成群的在脸上身上叮咬,眼看着也没办法,等到白天看身边地上有许多被撑死的蚊子,被蚂蚁拖着走。三年来恶警不许家人探视。 我们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善良机构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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