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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701厂以开除工作胁迫法轮功学员家属离婚
【明慧网2003年12月30日】我叫李永秀,住成都5701厂后区1号院,娘家在彭州市隆丰镇西北1组。遭迫害前是八一厂的职工。我以自身和家庭受迫害的经历揭露江氏集团及5701厂帮凶的恶行。

依法上访遭受一连串的迫害

江泽民以小人之心对法轮功发动了全面血腥迫害后,我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利于1999年12月2日去北京上访,为蒙冤的法轮功讨说法,却被簇桥派出所抓回拘留15天。在簇桥乡还被非法搜身,搜去现金500元,没有出具任何手续,至今未还。99年12月21日工厂所在地簇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姓黄的主任非法罚款4150元。12月28日开始被软禁,每天必须向5701厂退休办报到。

99年12月12日我所在单位八一厂以去北京上访为理由,开除我的工职。参与迫害的有书记和厂长闵志云,车间主任冯素珍、李作忠。开除后什么都没有了,连养老保险也没有了,他们说:凡是因为炼法轮功被开除的就什么都不给了。只有在江泽民的支使下,他们才敢如此无法无天。

2001年3月19日我再次被簇桥派出所的叶昌军绑进洗脑班非法关押,我不放弃信仰,多次被毒打。积极参加迫害的有武侯区610的恶人和5701厂的书记汤兴元、保卫处长的董永西、副处长张涣志、队长周和平、退休办的扬荣江等人。

株连迫害 被逼迫离婚

我炼功但丈夫不炼功。可是,5701厂不但把我丈夫应普调的两级工资取消了,而且还降了他一级工资。2002年元月14日因挂真相横幅,成都市的、武侯区的、当地派出所的以及5701厂保卫处的全都往我家抓人,当时只有我儿子在家,拒绝开门。他们没有抓到,就对我的丈夫下手。我丈夫被厂里叫去开会,宣布不要他上班,叫他“回家陪老婆练功”。我丈夫说:不上班,我一家人今后怎么生活呀?你们这样就是逼我离婚。恶人说:“你离了婚才可以上班。”还向我丈夫宣布:离婚以后不准我住在5701厂,如果在厂发现了我的踪迹,我的丈夫就是窝藏犯。我和我的丈夫商量,为了他们父子俩不受株连,只能被迫离婚。就这样,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遭到破坏。

坚持信仰遭毒刑

2000年7月9日我回娘家,参加了在公安局门口广场的法会,被彭州市公安局拘留20多天。2002年2月18日,因为在成都没有落脚的地方又回到娘家,彭州市民政局袁局长和隆丰镇的李易军知道后,带领一些人把我娘家抄得乱七八糟,然后押我到派出所。彭州的恶人滥用刑罚,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不承认无理迫害,坚决抵制关押,他们就拳打脚踢,用狼牙棒打,用4根电线扭成一股的鞭子抽,在太阳下曝晒,罚作苦力,用有毒的植物“活麻”毒(这种植物外形象青麻,人的皮肤碰上就会起肿起来,痛痒交加)。

我不是罪犯,坚持给那些被谎言毒害的警察讲真相,后来我正念从派出所走脱。警察们突然发现我不见了,惊慌不已,出动近20人,加上驻军部队出动的一个连到处抓我,在我娘家抄家两次。我从此有家不能回,只能流离失所。

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没有任何错。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及其帮凶的恶行,已经给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带来了深重的痛苦和灾难,也使社会精神文明、道德一日千里向下滑。我强烈要求: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弟子的迫害,还我的家庭,还我正常生活权利!

参与迫害的有5701厂书记和厂长闵志云,车间主任冯素珍、李作忠

保卫科电话028-85200317 85200225
退休办电话028-85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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