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21日】99年11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王玉红因为进京上访,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劳教3年,在佳木斯劳教所里,因为她坚定修炼被隔离,24小时被监控,一切行动都在恶徒们严密监视下,恶警不许接见亲人。漫漫长夜的孤独和压力并没有摧毁她,也没有使她精神崩溃,因为她有大法在心,她坚信修炼真善忍,按大法的要求做好人没错。尽管每天都遭受着煎熬,但她坚强、乐观的活着,她知道总有法正人间的那一天。就这样,差50天满三年的时候,她被放回了家。 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就在她回家的第五天,前进分局恶人王化民等几人又到她家抓人,幸好她没在家。两个月以后,前进分局再次用万能钥匙打开门,强行把她绑架到前进分局。因为她不放弃大法,前进分局国保大队四名警察对她进行毒打,用皮鞋猛踹她的膝盖,致使她的膝盖和大腿严重损伤,肿得吓人。同时造成了她身体的内伤,给她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邪恶警察并没有因此而放过她,又一次判她三年劳教,从99年11月到现在,她一直被关押迫害,仅仅在家待了两个月。 一进劳教所就被严管,每天被逼坐小凳十几个小时,不许说话、不许动,臀部坐的血肉模糊。那种痛苦,常人根本无法想象。 2003年4月中旬,劳教所七大队长何强、副大队长张小丹、教导员于文斌、中队长孙立敏、高洁、李秀锦、刘亚东开始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实施酷刑、强制洗脑,恶徒们逼迫她写“五书”,她深知大法好,怎么能写那些肮脏的东西?她坚决不屈服,同时对恶警劝善,可它们根本不听,恶警张小丹一个腿绊将她绊倒,恶警李秀锦用一副最小的铐子,把她的一只胳膊从床沿底下硬掏过去,扭曲到后背和另一只胳膊交叉,紧紧铐在一起。可以想象,胳膊挎在床楞上背铐的滋味,她每动一下都钻心的疼痛,手腕两条深深的血印子,她简直痛不欲生,那滋味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能。这样持续了四十分钟,它们打开了手铐,恶徒仍逼她写“五书”,她坚决不屈服邪恶!恶警气急败坏,又一次将她象上述一样铐在床楞上(致使她手臂长期麻木)。她以坚强的意志承受着这非人的酷刑折磨。最后,它们仍没有达到目的,竟然找人代写了“五书”,手段卑鄙至极。在佳木斯劳教所里,几乎每个人都经受过这种迫害。 现在,大法弟子王玉红仍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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