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20日】2002年3月的一天,长春法轮功学员王丽丽正在商店买手机套,就被警察抓走了,为了逼供,恶警逼她坐老虎凳,铁椅子,电棍电,用各种东西打。因为她长的比较漂亮,人也年轻,30多岁,有的恶警调戏她。恶警骑在她身上抓挠她的敏感部位,用子弹头划她肋条,二十多个警察轮流迫害她5天5夜后送去拘留,要送她拘留时警察告诉她,进去验伤时你说你是跳楼摔的。 到拘留所后,王丽丽已被迫害得神智不清,给她登记时,问她叫什么名字年龄等时,问了半天她听不懂,就象精神不正常的人,两眼呆滞,混身颤抖,已站不住,被人架着送到号里。 到号里人就不行了,警察就把她送到“中日联谊医院”,这里的医疗设备是最先进的,医务人员都是各科的专家。送去一检查,她浑身都是电棍打完后留下的痕迹,青一块,紫一块,遍体鳞伤。用仪器检测她身上血的指数,不到正常人一半,而且肾还在出血,有生命危险,医院拒收,后来就把她送到市中心医院了,住了十多天,因为费用太高,刚脱离危险就把她送入公安医院,在公安医院又住了十多天,刚能下地就又送去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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