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7日】李新策,男,43岁,生前属自贡市公共汽车公司(虎头桥)汽车修理厂修理工。因两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2002年3月被送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2002年4—5月被迫害致死。 其家属在查看遗体时,发现其脑后部有一个坑。绵阳新华劳教所为逃避责任,隐瞒事实真相,对外声称是“自杀”。 李新策生前曾于2000年2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扣留后送自贡市看守所关押。2002年春节第二次到北京去上访,被遣送回在自贡市看守所关押。后被非法判劳教。 自贡市公安政保(813-4702024)一男警日前证实,李新策去年死于劳教所。该男警果然称李新策是“自杀”,并回答记者称李的头上有坑是因为他撞墙而死所致,但该男警没有解释“撞墙自杀”为何会在遗体脑后部留下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