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6日】2000年5月24日,村长没收了我全部法轮功书籍和炼功磁带。6月7日乡派出所7名工作人员把我和我爸一同抓进乡政府无故非法关押3天。乡长,乡党委书记,副乡长强硬要求我写保证。 7月9日,我去北京证实法。在路途被警察非法拘留一个晚上。与我同行的有4人。警察非法没收4人车票各一张,票价每张99元,共计396元。7月11日,市公安局接人,非法搜身拿走我们身上钱物总计700多元。之后,市公安局把我送进监狱关押。 7月13日,乡政府乡长,书记,还有副乡长、派出所、村委会等20多人到我家进行疯狂抄家。家中所有值钱财物都被当场变卖:家具700元,稻谷700多斤200元,耕牛2头(刚生不久的牛仔1头)600元,母猪1头奶猪11头1500元。抄完家还在我家大吃大喝,杀鸡杀鸭,惨不忍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元。 抄家当天,我爸爸被乡政府一夥劫持到乡政府被关押在乡政府小号牢房里23天。 我出狱时,市公安局又向我家索要1500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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