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3日讯】我曾在99年10月被江氏集团迫害,在看守所内被非法关押了10个月,被勒索钱额3000多元,外加押金10000元后放出来,还得签字、写“保证”。后来在2001年冬天,派出所和乡政府还有村政府的恶人,听说我又开始修炼法轮功,来到异地他乡抓我回家乡。 因为我的孩子太小,他们没有将我关进看守所,而是被他们在家里监控,和丈夫远隔千里之遥。而且他们不顾我的孩子幼小,从外地强行把我押回家乡,在火车上时把孩子给捂着了,起了热痱子。他们却说是我的错,说只因我学法轮功才抓我的。我学真善忍做好人难道错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不就是把“假恶斗”当作对的了吗?这不是颠倒是非黑白吗?江氏集团把学法轮大法的人关押、打死、打伤、判刑、劳教等等,造成千万个家庭破裂,劳民伤财,幼小的孩子失去父母,年迈的老人失去儿女,和睦的家庭妻离子散,流离失所。 如果没有江氏集团的迫害,大家都有自由修炼法轮大法,在大法中修自己的心性,炼就好的身体,做一个真正的好人,给社会与家庭带来幸福。而现在却因江氏集团的迫害,给社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老百姓在它的造谣污蔑下,而对大法不明真象,甚至反对大法,给人类带来罪业。江氏集团才是毁灭人类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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