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0日】2003年以来,江××被起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成立,令青岛市公安局反XX处的恶警们惶惶不可终日,他们私下里召开会议,研究对策,为自己开脱辩护。 恶警王明哲心虚地说他们是在“依法办事”,除非法律错了。 这场迫害完全是江泽民个人发起的运动,中国至今没有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XX,江氏集团宣传的所谓六条邪教标准,和法轮大法的真、善、忍无任何关系;相反,真正在搞个人崇拜、精神控制,危害社会、残害生命、聚敛钱财的人就是江泽民,这是全国人民有目共睹的事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党搞的以整人害人为目的的政治运动,哪次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哪次又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呢?连稍微有点头脑的老百姓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江××一个人决定的,长不了! 那些通过迫害法轮功来升官发财、双手沾满大法弟子鲜血的恶警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迫害、弃恶从善、将功补过,任何开脱辩护的借口都是徒劳的。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附:青岛市公安局反XX处恶人名单。 处长:齐大壮 副处长:张勇 科长:王明哲、孙晓东,程智谋、陈东、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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