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30日】1999年7.20和7.21两天,东北某地省政府周围站满了法轮功学员。在我身边有一位妇女,抱着一个不满两个月的婴儿,还有年近八旬的老人,他们不到两点来到省政府门前,因三点就戒严了。大家齐背诵师父的经文、洪吟。突然警车嗷嗷大叫,全副武装的警察端着冲锋枪,大卡车架着机枪从我面前过去十几辆。马路两边停了不少大、小警车和囚车,车上都是全副武装的警察,来对付这些老弱病残、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会四、五个警察抓住一个五十左右岁的男同修,边打边推着往前走。进了省政府大门警察开始抓人了,从那边打过来。我们大喊:不许抓人,不许抓人,警察不许打人,放回我们的同修,我们无罪,我们在做好人,大家齐声喊。我们年轻的同修挡住年老的和妇女儿童。我们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警察抓的人不知道哪去了,我被抓上了一个大客车,送上体育场……我们有好多同修都看到了满天的大法轮都落到了人的头上、身上、树上、墙上、地上,有红的、白的、绿的、蓝的,赤橙黄绿青蓝紫,好看极了! 后来有的送进监狱,有的送60里开外的一个学校,有的送劳教所,有的判刑,挨打受罪,那就不说了。我们总站的一位站长,腿被打折了。2002年初,我们分站站长小苗被打死了,被扔到楼下。辅导员小蔡,被判了六年。我被劳教,我的儿子被拘留。反正我们大法弟子受尽了邪恶旧势力的迫害。所以,我们在外面的大法弟子,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发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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