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6日】我被迫害前是村里的后备干部,98年腊月二十三见到“转法轮”一书,爱不释手,之后便开始修炼。 修炼法轮功之前,我嗜赌、好洒、常和妻子发生不悦,左膝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修炼大法后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不良习惯改了,多年疾病好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99年7.20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我和妻子分别去沈阳和北京上访,想说“法轮大法好”,也没找到跟谁说就回来了,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罚了400元。 99年10月,由当地派出所所长带人去我家里问练不练法轮功,我说:法轮功好,要继续炼。被叫去了派出所录口供,被整理“材料”后送去拘留了1个月零7天,吃窝头、喝菜汤,家里交了3000元保释金才让回家,谁曾想就因说了句真话就这么对待我。 2000年正月,我要去沈阳做买卖,临行前还得跟派出所打招呼、请假,户口本、身份证都被扣押了。恶警让我骂师父,我拒绝,又被整理“材料”拘留了两个月差两天。其间剃了头、喝菜汤、啃窝头。提审时所长手下人打了我的脸。就因为我不做坏事,居然也犯法,公理何在? 2001年正月十三,我去集市卖元宵,给村民几张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告了密,又被所长“请去”整理“材料”,期间我找机会跑了,在外地躲了20多天。 2001年阴历腊月二十八,当地派出所所长伙同610恶人们拿着搜查证到家里乱翻一气,而后强行带人,抓我去了派出所,无奈证据不足,它们自觉理亏,我又据理力争,才把我给放了,也没让我过上个平安年。 2002年10月17日,不法所长带领3个恶警闯进我家院子,在无任何理由、证据的情况下把我绑架,邻居、路人很多人围观,不敢阻挡他们无故抓人。我被抓进看守所,由于不服从非法迫害,被关禁闭一昼夜,绝食5天被强行灌食。往后的日子里喝菜汤、吃窝头,历经苦难,倍受折磨,等待无罪释放,谁曾想过了80天竟然给判了两年劳教,罪名扣个“煽动闹事”。开了这么大的一个玩笑,吃完饭站在自家院子里闹什么事?我妻子得知情况后追问恶警:为什么给我丈夫教养?回答说拘留两次就可以教养,岂有此理,以前的非法处理结果竟成了这一次定罪的依据,试问公理何在? 2003年1月8日,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绑架进了教养院。刚去时不写“三书”不分大队、不让接见、不准洗衣服,受尽凌辱。下了大队后让转化,我不屈服,同时声明被逼迫写的“三书”作废,被定为“顽固分子”。 我因自己没有违法犯罪,我就写了申诉,可是如泥牛入海,没有音讯,第二封申诉书偶然发现扔在了弃旧的办公桌里。上告无门,无奈的情况下,在一次出工干活时我走离了这个人间地狱。 毒药总是毒人的,恶警们又上网通缉我,让各地小学生拿照片看,帮忙认人,他们使绝了害人的招。我现在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妻离子散。4年来,法轮功遭到诽谤,大法弟子遭到史无前例的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迫害。 我遭迫害经历只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一角。世界需要“真善忍”,不能让邪恶再延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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