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1日,张同兴在官立村一处废弃鱼塘钓鱼。天忽降大雨,他便在一树下避雨,不多时,惊雷阵阵五雷轰顶,张同兴应声倒地而亡。死者头部有大洞、后脑流血,前胸、头发焦糊、合抱粗大树劈开三米裂痕、树皮烤焦裸露树身。此乃谤佛谤法必遭天惩之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