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2003年初,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流氓恐怖大行动在许昌劳教所全面展开,目的是:采用酷刑,用尽一切办法强迫法轮大法修炼者放弃信仰。恶警的口号是:“宁可打死也要将其转化;如有绝食者,即使饿死也不放人。”并且把每个大队、中队的工作人员的政绩、奖金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成果”挂钩。邪恶狱警闫振业(所长)、曲双才(副所长)下令:对待“法轮功”可以不择手段。它们依照的是江×ד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密令。 恶警们采用的恶毒手段有: 1、 施用各种刑具对付坚修者,不让睡觉,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一轮“攻坚”:在肉体上折磨,在精神上摧残,在环境上制造恐怖气氛,它们的疯狂和残忍已登峰造极。 如二大队、二中队将大法弟子彭红颜绑在两个铁床上,两个吸毒犯人方四军和白××用木板狠刺大法弟子彭红颜大腿内侧,造成软组织严重损伤,又狠命打他的大腿造成骨折。它们用绳子绑着彭红颜的阴茎猛拉。不让他解手,不让睡觉。在他骨折后行走不便的情况下,狱警仍然逼着他出操、出工干活,全不顾彭红颜腿上的鲜血常常染红厚厚的卫生纸。大法弟子姚三忠就是在这个中队被迫害致死的(明慧网曾报导过)。 2、利用2至4个刑事犯或吸毒犯包夹1个法轮功学员,无论干活,解手,睡觉都在监视之下,稍有不慎,便招致辱骂或毒打。 3、长时间强迫劳动,从早上7点半干到晚上10点半,逢上加班干到第二天早上5点多,中间除了紧张吃饭,定时解手,不准休息,任务完不成者写检查,挨批斗遭毒打。 4、 经常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录像,做诽谤法轮功的作业、考试题;还逼迫到红旗下宣誓“与法轮功决裂”。 5、 每次开大会或集体活动时,恶警手拿电警棒和捆人的绳子站一圈,制造恐怖气氛。 6、邀请电视台、戏曲大舞台及个人报告会来劳教所演出,并编造诬蔑大法的节目,强迫全体看节目。有扮演自焚的假王进东和妻子到许昌劳教所继续欺骗世人。有云南省的蔡朝东自编的诬陷大法的演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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