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18日】我上星期五参加了蒙特利尔的开庭后,有些想法想和大家交流。 说实话,我在刚开始的时候一直觉得这件案子和我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一是觉得作为一个报纸的诽谤案,并不象诉江一样意义有多深远;二是觉得自己不是原告的学员之一;第三因为想着自己上课打工没有时间,就给自己的不积极的心找到了借口。实际上就是没有在法理上去认识。因为在正法时期,尤其是今天正法已经到了最后的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任何一件有关正法的事情都绝不会是小事。感谢一位同修在参加第一天开庭后回来和我交流,我以星期五有七节课作为不能去的理由时,她反问我:“你如果自己真的想去,难道就真的去不了吗?那就看你到底把什么放在第一位了”——是的,当我后来真正开始做去的准备的时候,把该上的课能请假的请了假,还有一门要考试的也和老师商量好参加另一个班的考试代替,结果也就去成了。 在法庭上,我真正感受到了那个强大的能量场,当我发正念的时候,我感到了法轮转动带动着我的身体,以至于我不由自主的微微晃动。我体会到了发正念和距离的远近的重要关系。一天的庭审下来,我的腿感到非常疼痛,我知道这是另外空间中与邪恶势力大战的结果反映到常人空间来。这是此前从未有过的。 我们的律师已经阐述了两次这次庭审的重要性: 1.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我们捍卫的是大法,因为这件案子本身已经超出了普通的诽谤案,对方在法庭上公然攻击的是大法和师父。 2.这是在西方法庭上第一次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如此详细的阐述被迫害的经历——对于我们存在的这个空间和另外空间的揭露邪恶、讲清真相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们的律师对法官说:如果对于此案你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也许就是中国停止对法轮功镇压的开始。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我们不执著结果,但是要在整个过程中按照正法的标准做好,大法弟子更应该具备十足的正气和坚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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