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7日】诉江是弟子在人间证实法,救度众生。法院提出的驳回理由-诸如“江”为此得到多少直接利益、权势……这对于我们仅能作为从旁注释,不能成为我们用心的主流。常人说“这里得有明确的利益体现”我们就跟着走,围着它用心,这是不对的。 当然对于“江”迫害大法及弟子的直接详尽证据的广泛搜集,我们确实应该深入展开。 我认为在诉江案,体现着大法弟子如何在这过程中为未来人类建立正确的道德观、道义观,从中更深入广泛讲清真相,开启人类的正念,进一步救度世人,证实大法! “诉江”本身是大法弟子在证实大法的过程,而绝非打什么人类社会的官司,因此不能跟着常人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