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25日】 一、超负荷的强制劳动 河南省(许昌市)第三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13-14小时,有的完不成任务要加班干到凌晨2-4点。上午7:30—11:30,下午12:30—6:30,晚上7:30—11:30,主要给许昌市创汇大户河南省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2003年6月上市)加工假发。 二、恶毒的迫害 1、强制洗脑:新被关押进来的法轮功学员一般先由几个叛徒灌输一些谬论,然后组织强迫看一些攻击、诬陷大法的书籍。强迫抄写作业,写认识,写保证;稍有不从,就上绳,电棍电,橡胶棒打,强迫被洗脑妥协后的人给家里写信,还美其名曰“亲情关怀”,强迫进行“宣誓”、唱歌、表演体操,以达到彻底击垮大法弟子意志的目的。 2、毫无人权的包夹制度:吸毒、盗窃犯等2-4人每天24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连大小便都要向他们请示,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 3、对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进行非人的折磨 A、有的学员喊一声“法轮大法好”,其它犯人立即拳打脚踢,恶警上警绳,电棍电,橡胶棒打,直至失去知觉。 B、对抵制邪恶迫害的学员多次加期,有一大法弟子竟被加期13个月。 C、有的几天几夜不准睡觉,一闭眼就用电棍或橡胶棒连打带捣,把手和脚铐在椅子上,头带钢帽,用胶布粘住嘴,戴上耳机强制听辱骂大法师父、大法的录音。残暴的恶警用电棍电得法轮功学员肌肉变焦,而且恶警专捡面部、脚心、胸部、阴部来电。 D、把两个椅子用铁丝扎起来,把人紧铐在上面,电棍电。用酷刑“烤全羊”折磨,及把人的四肢捆住,中间插根棍用力来回转动,使皮肤与骨头之间磨擦钻心地痛,一会提高一会放下,打击全身敏感部位,往伤口处撒盐。“约束衣”据说是从河北学来的,用过此刑的人,不死即残。 E、有的用牙刷刷肛门造成大出血,用尖物捅小便头,用牙刷把插在手指缝处剐,用重物敲打脚趾盖,用凉水从头向下浇,名曰“冲浪”。脱光衣服,四周一圈人用手往身上乱抓乱捣,用臭袜子往鼻子、嘴里塞。四肢分开抬起往硬物(板凳、钢床、地板等)上撞或集体殴打。 魔窟“三所”采用的手段之卑鄙下流令人发指,完全达到了疯狂的程度。那里现在还关押着百十名大法弟子,集中了河南省十四个地市的男大法弟子。至今已有两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多人致残、精神失常。希望河南省内大法弟子齐发正念彻底清除那里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帮助同修闯出魔窟“三所”。 教转办电话:0374-3262713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三大队)办公室电话:0374-3262722 三大队教导员师宝龙:13937484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