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2日】吉林省九台劳教所一大队恶警为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使用木棒、电棍、皮带、塑料管等刑具,甚至用打火机烧脚心,用电烙铁烙脚心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并对一大队全体大法弟子实行强制“转化”。 2002年3月22日中午,大法弟子金春来被一大队恶警殴打。在金春来被打的时候,一舍十多名大法弟子冲出门口制止恶警行凶。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是一大队的全部恶警,包括:教导员孟凡荣、史春风、高春波、干事卢延辉等。大法弟子董风山找恶警正面讲清真相时,被恶警卢延辉在办公室用电棍电击。后董风山被“教育队”进行“严管”。 为制止迫害,22日晚间7点左右,大法弟子王大明、董光文、林庆生等七名大法弟子开始绝食。恶警用电棍电、全身灌水、身上盖上塑料布、用皮带抽。两名恶警轮流抽、由四个犯人摁住手脚,恶警踩大法弟子的头。大法弟子全身被打成重伤,脸被打变形。迫害地点是一大队恶警办公室、水房。大法弟子李柏成、史国军曾8次遭到恶警的殴打和摧残。 2001年正月初六,大法弟子殷相辉、张禄被恶警和犯人殴打,其中包括参与迫害的暴徒郑禅(现已被枪决)、李微等犯人。 大法弟子王立国被恶警和犯人用塑料管钻,两侧肋骨都露出来,造成严重伤残,一个多月未好。一位姓于的大法弟子被恶警迫害,用打火机烧脚心,用电烙铁烙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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