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7日】2002年11月6日,我正在车里坐着,有八个恶警手提冲锋枪向我紧迫而来,我明白他们的来意。他们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又把我双手铐起来,还强迫我从晚上6时左右蹲至1时30分。其中一恶警打我的头部,当时我只有念“坚修大法心不动”,不管这恶警怎么折磨我,都无法改变我修大法的心! 后来又把我转到了看守所。但我还是背法炼功,过了几天后一恶警队长给我扣上一条直镣,连螺丝都钻进我的皮肉,鲜血直流。其他的犯人看到后都说象这样的酷刑10分钟都受不了。但我坚定正念,有法在,有师在,怕什么,坚持背法。由于大小便不方便,我就采用绝食。但由于天气太冷,身体经不起,又无法小便,在其他犯人的帮助下,把我的内外裤全部剪掉。 在这期间,恶警每天来问要不要认错,如若认错就可以解开直镣。我说我修真、善、忍没有错,做个好人、更好的人,哪里有错呢?恶警们知道无法改变我的心,到了第十四天终于给我打开了直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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