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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人是违背人的伦理道德的
文/周新
【明慧网2003年1月4日】克隆人到底可能不可能?应该不应该?自从1997年“克隆羊”多利 (Dolly) 在苏格兰问世后,这些问题就没断过。2002年底“基因复制公司”(CLONAID)宣布的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婴儿被创造出来,更激起了国际科学团体的质疑和道德上的谴责。至于这个“克隆人”是不是真的克隆人、那个基因复制公司是不是真有这样的科技能力复制人,我想这些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克隆人的行为本身就是违背人的伦理道德的。

大家知道,人不仅仅有人的躯体,还有灵魂、思想,还要有做人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所以人才会有喜怒哀乐,才会有理智,这就是人与所有动物根本上的不同。而单纯靠DNA生产出来的“复制品”只是具有一个躯体,却没有人的思维、没有人的个性,这个人就象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美国佛罗里达州信仰外星人的雷尔教组织建立的CLONAID于2002年12月27日宣称的一个由无性生殖途径复制(即“克隆”)的女婴的诞生,是指将一位31岁妇女的皮肤细胞与细胞核已被取出的卵细胞通过电击刺激产生细胞融合,然后将这样制成的胚胎植入代理受孕母亲的子宫内发育。所谓的克隆人技术只看到了人物质存在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人还有精神的一面。把人单纯地当作“物”,从而使人成为技术操纵的对象,危险到有可能成为大量复制的产品。

并且,为了治疗一个病人而通过克隆得到一个与病人基因相同的个体、利用克隆人的器官作移植等的想法、做法也是不可取的。人类存在的意义绝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可被利用的物品。即使仅仅发育了几天的人类早期胚胎也是有生命的,只为了获取一些有用的细胞而创造一个生命再毁灭它,是不合伦理道德的。欧盟各国一致认为,不应通过杀死人类,包括其胚胎,来救治他人。德国反对党基民盟联邦议员胡贝尔许佩认为,夸张地说,克隆人在某种意义上无异于同类相食!制造克隆只为别人提供身体零件,使一些人成了另一些人的奴隶,是降低人类的尊严。

克隆人不仅仅是伦理上接受不了,技术上也非常令人担忧。虽然现在已有“克隆鼠”、“克隆牛”和“克隆猪”等“克隆动物”的出现,但是“克隆动物”往往都有缺陷,或过早衰老。克隆羊多利是试验了277个重新组建胚胎实验中唯一成功的一例。克隆人远远比克隆羊复杂得多,具有更大的冒险性和更多的失败率。罗斯林(ROSLIN)研究院的“克隆羊之父”威尔姆特(IAN WILMUT) 解释到:“克隆人一旦开始,它将意味着,要求大量的妇女冒着怀孕晚期流产、生个死胎或畸胎儿的危险,而只为得到一个成功的克隆。”威尔姆特估计,百分之五十的克隆婴儿将胎死腹中,而出生的五分之一婴儿将面临夭折。从这个角度看,克隆人完全是一种犯罪行为。没人愿意为了得到一个成活的克隆,而让上百的人卵、胚胎、甚至胎儿冒着毁灭性的危险,就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克隆人是不道德的。并且,用这样的技术制造出来的婴儿出生后将面临什么样的恶梦,比如残废、畸形、早衰、伦理道德问题以及难以想像的心理压力。让人类冒此危险将是医学史上最不道德的事。美国生殖医学协会声明:“就目前的知识,创造出从克隆至分娩的婴儿是不可信的。”

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已完成立法禁止复制人,包括英国、以色列、德国。美国虽然还没有法律阻止克隆人,但是美国总统布什呼吁议会禁止克隆婴儿以及克隆人类胚胎做医学研究。梵蒂冈相信生命始于妊娠,也谴责克隆人,因为克隆过程中会毁掉很多胚胎。教廷生命科学院呼吁,必须制定法律,有效地惩治侵犯和企图侵犯的行为,预防类似的行为,使人不敢冒犯。英国复制人伦理问题专家狄克森认为,全球应该制定公约禁止复制人类,国际间应该互相合作,查缉那些违背人类尊严、违背人权、不受道德规范约束的科学家,让他们无处藏身,并永远剥夺他们再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

参考资料

1、 http://www.biospace.com/news_archive.cfm?StoryDate=021227
2、“A Desire To Duplicate” NYTimes magazine 2001年2月4日

当日前一篇文章: 医生与病人
当日后一篇文章: 2003年1月4日大陆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