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22日】以残酷迫害大法弟子而闻名的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最近又报出丑闻:七大队干警聂晓月、古德骆、卢阳光长期与吸毒劳教人员勾结,为其提供毒品(每提供1克可获利1万元人民币)。近几日吸毒劳教人员因分配不公,为争抢毒品公开在所内斗殴,乱作一团,惊动了整个劳教所。现聂晓月、古德骆、卢阳光正在被隔离审查。 身为“文明劳教所”的北京市团河劳教所1999年7月以来追随独裁者,把主要精力和财力用在了打压和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致使所内正常管理混乱,各类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正告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所有参与迫害大法的有关人员:“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大法坚不可摧》)善恶必报是天理,佛法无边不可欺。分清善恶,悬崖勒马,修心重德才有光明的未来。否则,所无宁日,家无太平,天灾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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