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九日】我是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宋家沟村村民。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教养的,在北京团河劳教所执行劳教期。我于2002年8月1日被非法押到北京团河劳教所五大队。入所后,队长们给我讲这里是如何对学员们好、讲明慧网报导的如何是不真实的。通过这两个多月以来,我看到队长说的是不符合实际的。 这是2002年8月14日下午15点30分以后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在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有六个干警、两个普教(非法轮功类劳教人员)对我进行迫害,最后我昏死过去一天一夜,在团河医院住了七天院。可是在团河劳教所五大队现任岳大队长(岳清金)说这是对我好。有这样对人好的吗?教育科杨科长和犹大每天“帮教”我到深夜,经常是到睡时不让我睡,到吃饭时不让我吃,我提出该吃饭了,他们就说某某和我们不都没吃吗。(车轮战术,互相替换,以达到让我疲劳的目的) 2002年九月中旬,杨科长(杨凤华)和张大队长把我和王方甫叫到办公室。杨科长说:“咱们也别老在屋里待着,出去练练队、拔拔草、活动活动。”我问杨科长:“多长时间?”他说半个月,我说行,就同意了。可事实不是这样的。队长们利用这种方式来体罚我们,练习军式站姿等项目,使我的腰部肌肉非常疼痛,并向队长提出休息一下。队长说:“忍一会”。可是过后又继续进行军式蹲下站起的练习,使我练得常常摔倒在地上。练到二十几天我腰部的疼痛越来越重,夜晚经常痛醒,难以入睡,休息不好。我就和队长说:“我练不了了,腰疼的连觉都睡不好了。”队长却说:“下楼(帮教攻坚楼)溜达溜达。”开始两天还可以随便点,后来队长就说:“不行,下来就得练,要不就在一个地方呆着(站着或蹲着)。”我实在忍不住这种从肉体到精神上的折磨对待,我就和队长说:“不下楼跟你们练去了,你们说话不算数。”队长就说:“你说下楼就下楼,不想下就不下,不行。”三个队长就连拉带拖强迫我去练。我对他们说:“我腰疼得都睡不着觉,你们还这样对待我,不去。”后来,杨科长说让先带我去医务室检查检查腰。后来大夫开了药,我没要,因为这种状况完全是队长坚持让我练习这种没有节制的所谓体能训练造成的,所以我的腰疼表明我不适合这样大量运动,吃了药再接着练,再疼,那有什么用呢?为什么坚持要让我这样不接受洗脑的人做这种活动呢?越疼越要让我练呢?而且就算是休息也是站着不让动,杨队长(小队长)说:“站得疼晕过去就往草地上倒。”当时另一个姓王的年轻队长看着不但不制止这种非人的折磨活动,反而说:“疼死你活该,就站在一块方砖内不许出来(大约0.125平方米面积),就是连小便时,队长也让就地进行。难道这是人吗?站着时我腰疼报告队长后,队长不让我动,我只要一动弹,他们就用双手掰我的肩,用膝盖顶我的腰眼等处,并且还搂着我的脖子,使我出气都困难,还不让我说话。由于我腰疼难忍,走起路腿脚相应不太好使,杨科长还挖苦我说:你是在装病等等。这些不就是针对我们这些坚持信仰的大法学员的体罚和精神虐待吗? 我对队长们说:“我们修炼人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你们想把我怎么样?”队长们回答说:就是必须转化。我说:“那是绝不可能的。” 刘立涛 2002年10月15日 干警: 杨科长(杨凤华)警号 1153084 杨队长(杨彬)警号 1153242 岳大队长(岳清金)警号 115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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