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22日】那是2002年6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刚吃过早饭,穿过小十字路口往东走,突然后边自行车把我撞倒在地上。当别人把我扶起来时才知道是三辆车一齐撞倒我的。这三个都是小孩,大的十四、五岁,小的才十岁左右,他们面带惊恐,被这场面吓坏了。我劝她们说:“没事,你们不要害怕,我是炼法轮功的,不会摔坏的,更不会找你们要钱。”这时小孩执意要看摔成什么样,这么大年纪,穿这么薄,摔的这么厉害,当掀开裤子看时,两只腿都渗出血来,可一点都不痛,裤子一点都不坏。我说:“希望你们知道,法轮功是正法,是我们师父造就了无数这样的好人。”就这样我让三个小孩走了。 街上有许多人亲眼目睹了这个过程。开始时人们都说我傻了,一是菜市还没散,二是这离公安局这么近,“你还敢说你是炼法轮功的,你忘了7.20以后公安局是怎么对待你们的。”我想这正是师父给我安排讲真相的最好场所,好让公安局那些不明真相的人看看大法弟子是怎样做的。 我坐在地上想起了许许多多师父的教导,我给围观的人群讲:是师父叫我们做一个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电视说的都是假的,他们说大法不好,为什么不敢把《转法轮》拿出来让大家看看,让大家自己分辨。 在讲清真相时,我看到许多熟人和不熟的,还有公安局的。后来人们纷纷议论,电视里说的是假的,咱们见的才是真的,法轮功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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