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9日】江西省武宁县大法弟子陈建宁于2002年8月28日上午被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警察绑架,于当天下午被活活打死。警察谎称陈建宁自杀。 八月二十八日上午,江西省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即610办)恶警及石渡乡派出所恶警一行六人到该乡官田村村民陈建宁家,以弄清真相光盘来源为由,强行将年仅31岁的小伙子抓走,当天下午就将他活活打死。打死后,恶警怕其他大法弟子到县里调查死因,当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该乡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村,上门游说造谣,说陈建宁已自杀,你们不要出去,并通宵守候在各村。 八月二十九日早就由县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公安局、检察局局长及九江地区的法医等一行人与死者家属见面。连吓带骗的介绍所谓法医鉴定情况及所谓当事人证明,一再催促家属尽快处理后事,赔偿一万五千元,否则闹大了、闹长了,一分钱也得不到。当家属要见死者遗体时,遗体已经穿上了由他们买来的新西装,并经过化装。放在县殡仪馆冷藏室内,家属要死者生前衣服看,已被火烧,家属被迫在赔款一万五的协议上签了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江氏独裁政权的警察虐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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