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8日】不久前参加了一个地方的庆祝晚会,晚会在一个公园的露天广场上举行。晚会结束前台上唱起了一首颂歌,歌声一起,全场合唱。烛光下几乎每个人都会唱,是那么的自然、那么投入、那么熟悉。我当时很感慨:如果此刻唱的是介绍大法或讲真相的歌……,那该多好啊! 的确,歌声可以营造一种氛围,也很容易打动人。如果运用的好,它的作用是巨大的。当年楚王的军队不战而败,纷纷弃械而逃,不是因为楚军不会打仗,而是因为四面响起了楚歌。 记得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之初,港台、海外的歌也进口而来。当时对进口歌曲很严格,只有中图进出口公司有权选定和进口磁带。电台的主持人手一份禁播歌曲的清单,首当其冲的是港台当红女歌星,她的所有歌都不准播。无奈她的歌传遍大江南北,连山区出来的打工仔都会唱她的歌。电台只好又规定:她的歌不准播,别人翻唱的才可以播。可见当歌曲一旦流行开来,任何行政的命令都无法抵挡。 喜欢音乐是人的天性。可以说:在任何地区、任何种族中几乎都有歌声。在我们炼功的公园就五步一组,十步一群的“发烧友”天天在那里亮开嗓门自娱自乐。所以我们讲真相时也应该重视这一形式、运用这一形式。 “法轮大法好”这首歌简单易唱,很容易上口。有一次和几个新的补习同学走在一起,因为还不熟悉,一时无语,我就自己小声地哼唱起“法轮大法好”来,唱第二遍时,旁边的一个同学就跟唱第一句,还冲我一乐,主动地问起法轮功的事,我也随机向周围几个同学讲真相。我记得有位同修也说过她进入聊天室时先唱歌,得到很多掌声,之后讲真相效果很好。 现在我们大法弟子的歌曲已有一些了,可就是在同修当中传唱开来的都很少。歌曲是需要推介和传唱的。几乎所有的商业唱片公司都是这样:当一首歌录制出来,远没有上市,他们就单独把这首歌录入磁带或CD,免费送给电台、电视台播出,有些还把歌曲的介绍、歌手和词/曲创作人的访问都做好送去播。 现在我们也有自己的媒体,如果我们大法的电台、电视台推出一些类似音乐电视(MTV)、“大法弟子歌曲欣赏”等节目,相信既介绍了歌曲,又办活了节目。对音乐的欣赏,一般人是很愿意接受的,歌中的故事、故事中的歌、创作背景、演唱感受、从歌中引出的相关话题等等,都很容易把讲真相的内容包含在内,配合起来也特别容易感染人。 要使我们的歌传唱开来,当然更多的是要我们同修的共同努力。有的同修想到:在允许的情况下,到一些公共的场所搞小演出,或自娱自乐等形式配合资料的派发。 但现在正见网可查到的歌曲很少,有可能的话最好把已发表出来的歌曲建档备查(包括还没有录制的词/曲),现在有一些已录制的歌都要知道发表日才能找到,错过了就很难查了。 有的同修想把录制出来的大法弟子创作的歌曲复制给常人听。但觉得现在的很多歌都是为大法弟子自己写的,所表达的内容常人不容易理解和接受,应该有更多是面向常人的创作。的确,要有更多人传唱,甚至希望常人也来传唱的,那我们创作的歌曲中通俗易唱的、常人容易接受的也要占一定的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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