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2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刘丽云于2001年12月6日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于2002年7月23日死亡,监狱称死于疾病,但知情人说刘是被监狱人员打死的。监狱人员强行将尸体火化,以掩盖事实。 刘丽云,女,44岁,1958年农历正月二十二出生,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1999年12月,刘丽云在安徽省阜阳市开交流会时被绑架到拘留所,被非法关押45天后释放,2000年1月末回到家。 2000年6月23日下午2点多钟,杨家杖子派出所警察杨振勇、冯军、马广超、赵XX同街道的关宝玉等人闯入刘丽云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善、忍”、“法轮常转”、“论语”等挂图及法轮章等,又将刘绑架到派出所。晚5点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送到杨家杖子洗脑班,非法关押40多天,最后,刘绝食绝水抵制迫害,三天后被释放。 2001年12月,在天津开交流会时,刘丽云被天津警察绑架,被葫芦岛市公安人员带回,送至葫芦岛市看守所关押,恶警非法没收刘5000元现金,同时,葫芦岛市连山分局抄了刘丽云的家,抢走复印机一台、讲法光盘16盘,大法书籍等。2001年12月6日,刘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在七大队七小队。 2002年5月份,刘丽云丈夫胡宝纯、儿子胡阳去辽宁女子监狱看望刘。女监不让接见,胡问刘所在劳教队的队长王XX:“为什么不让见?”王说:“她背经文、绝食。”“是不是给打坏了?”王队长说:“没打她,只是体罚,站着。”胡问为什么要体罚她,警察说:“她不服从管教,还不许罚她站着怎的!” 2002年7月24日,女子监狱四个警察(一个女处长,小个,40岁左右,三个男警察)来到葫芦岛市杨家杖子,对刘的父亲(69岁,没文化,不识字)说:“你女儿病的很重,我们给你出车,跟我们去看看吧。”当天,他们将刘的父亲带到沈阳一个招待所。第二天早晨,女监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刘丽云23日死了,死于高血压,心脏病。”刘父亲要求看遗体,他们说:“要看尸体,必须先签字,同意火化,否则不让看。”刘父亲要先看尸体,他们不同意,僵持了三天,女监四人和杨家杖子两名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一直监视老人在招待所住三天三宿,寸步不离地要求老人同意火化。三天后,老人说:“我不看了,也不签字,我要回家。你们火化不火化我不管!”女监工作人员问:“那么你们要不要骨灰?”老人说:“要骨灰。”他们说:“如果要,你就在这表上签个名字,按个手印。”因为老人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签完字,他们马上带老人去看遗体。他们把老人带到一个黑暗的存放遗体的房间,不让开灯,只让看脸部,刘的头部肿大,不允许看身体。看过后,马上将尸体送去火化,把老人带上车送回杨家杖子,了解情况的人都说刘是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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