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2日】 2002年8月30日 尊敬的女士: 感谢你2002年8月5日就中国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方式问题写来的信。 请你相信,(澳大利亚)政府对中国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态度感到不安,而且经常明确地表达这些关切。在8月14号的年度人权对话中,澳洲官员向中方代表表示,我们认为中国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方式是不能接受的,是会产生不良后果的。 澳大利亚仍然相信我们两国之间的双边人权对话是改善中国对人权态度的最有效方式。我们也努力在法律改革和弱势族群权益等方面提供实际帮助,以促使中国改善其方式和方法。 澳大利亚将继续利用每一个合适的机会敦促中国改善对法轮大法的态度。 再次感谢你的来信。 真诚的, (签名) 约翰-霍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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