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9日】 尊敬的立法委李主席: 您一定知道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在中国大陆发生的非人迫害,三年来在香港以及世界各地进行和平抗议。在抗议中修炼者以静坐和展示横幅要求停止镇压,抗议完全是非暴力的。 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诉讼案歪曲了事实,法轮功修炼者是无辜的。今年三月,四位瑞士及十二位香港的法轮功修炼者在香港中联办楼前空地进行合法抗议,他们被香港警察以暴力强行带走。警方以“阻街”和“袭警”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检控,现在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在逮捕过程中警方施用了阴毒手段。比如,警方使劲地掐年长妇女的头颈,点按敏感穴位,拽头发等等。使九位修炼者受到伤害。而修炼者是以真善忍为原则进行和平请愿。 为什么香港警方践踏自己居民和外国公民的权利,而他们的行为完全符合香港的法律?诉讼案恰好发生在中国江泽民政府加大对海外民主国家法轮功的迫害,而“黑名单”的存在使法轮功修炼者在其他国家的基本人权被剥夺。 诉讼案是中国江泽民集团将迫害扩展到国际社会的又一例证。这不仅仅是关于法轮功的问题。这也是对香港一国两制的直接威胁,更是对民主制度的严重践踏。香港法庭如果妥协于中国政府中几个当权者的压力,那么她将失去自己的司法公正性,甚至民主也将成为空谈。 全世界在关注着此案。如果香港警察的诬告胜诉,那么真正败诉的将是香港的人民。这起诉讼案可以衡量出如何看待镇压,如何对待香港的民主未来。我们呼吁您停止这场歪曲事实的诉讼。 此致, 挪威法轮大法协会 200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