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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莫恩勋爵致信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
【明慧网2002年8月9日】

尊敬的曾先生,

据报道警方已经以阻街为由对二十名法轮功成员提出了指控,此事将引起世界许多国家的极大关注。

确实,该群体在中国其它地方已经被(江泽民政府)定为非法,但是在香港仍然是合法的。因此人们将会怀疑警方正在按照北京的指示,通过采取警察行动,暗中推行事实上的禁令,用此方法来维持表面上的容忍,以保持香港的国际关系。

这种花招立即就会被看穿。法轮功现在在世界多数国家都有修炼者,许多人都不是华裔人士,甚至还有更大量的支持者。这些人们认为,法轮功被允许在香港存在的事实,可以促使中国(江泽民)政府在此问题上更容忍一些。这对香港自治权的真实性肯定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如果对这些法轮功学员予以法律追究,就会使香港的自治看上去是个骗局。更加糟糕的是,此事也会令法制原则本身显示出是一个虚伪的东西,因为警方的一个武断的行动就可以使之无效。

显然,你正处于一个困难的境地,但是北京当局似乎视香港的特殊地位优越于中国其它地方。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有足够的理由释放这二十位(注:应为16位)被指控的人,不再予以追究。我希望你能够做出这样的处理。

你诚挚的,

(签名)

莫恩勋爵
2002年3月27日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1/25114.html

当日前一篇文章: 瑞士跨国界激进党支持法轮功学员就香港诉讼案举行的请愿活动
当日后一篇文章: 争为万人称颂之义士,莫做千古唾弃之罪人—— 一位旅加华侨致香港司法界和法官先生的一封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