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7日】香港当局对16名法轮功学员的审判被广泛认为是一场“政治审判”,各界人士都对香港“一国两制”的前景表示担忧。在大陆独裁者江泽民血腥迫害法轮功的同时,香港法庭上演这出政治秀,实在有违法律维护正义的原则。试想,当一个刽子手依仗权势把人无辜地杀害了,被害者的家属在自己也遭到株连的情况下去刽子手门前和平抗议,法律是应该追究被害者家属在和平请愿中的行为是否无懈可击呢,还是应该秉大义持公正,严厉追究制造这场麻烦的元凶——那个刽子手的法律责任呢? 好象还嫌江泽民和中联办导演的这出政治秀不够丑陋,这次审判的法官竟在法庭上公开偏袒检控方,而对辩护律师则恶语相加,尤其令人惊异的是,法官居然对辩护律师喊道:“FIGHT LIKE A MAN (象大丈夫一样战斗)。” 笔者想反问这位法官一句:“ARE YOU FIGHTING LIKE A MAN?”(你象一个大丈夫一样在战斗吗?) 在中国大陆,公、检、法完全被控制在中共的政法委手里,而政法委则直接听命于独裁者和独裁者直接操纵的610官办恐怖组织。大陆的法官在判决时不过是按照独裁者的旨意照本宣科,哪里有一点司法独立?哪里有一点司法公正?哪里有一点职业道德?哪里有一点做人的良知?显然,这些帮助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大陆的法官不过是独裁者的侍婢,他们绝不是大丈夫。 如今,大陆独裁者又将邪恶压力延伸到号称“一国两制”的香港,妄图干扰香港的司法独立,妄图使香港的法官也变成他们大陆同行一族。在这种情况下,笔者希望这位香港法官以及其他所有香港官员扪心自问:我能不能象一个大丈夫一样顶住独裁者的压力?我能不能象一个大丈夫一样保护香港的司法独立?我能不能象大丈夫一样维护香港的一国两制?还是因小节而忘大义。 请香港当局听一听文明社会的有关声音: 2002年7月24日,美国国会全票通过188决议,要求中国江泽民集团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停止在中国以外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2002年7月23日(星期二)英国政府公布了有关香港发展情况的第11份半年度报告,报告中对香港开始压制抗议感到忧虑。报告列举了此案并指出,港警以“阻街”为名拘捕16名法轮功学员后,在同一地点,却挖开路面,又设置路障。英国外交大臣杰克-司特劳(Jack Straw)在上述报告中强调:“继续保证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赋予香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极其重要的。”“言论和集会自由是绝不能妥协的。”国际天主教协会Pax Christi瑞士分部致信香港特首,呼吁香港法院立即撤消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请香港当权者能象文明社会的官员一样,BE A MAN(作一个男子汉大丈夫)。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3/25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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