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6日】 致: 香港驻悉尼经济贸易办事处 enquiry@hketosydney.gov.hk 香港中央政策组 cpuenq@cpu.gcn.gov.hk 香港警务处 feedback@police.gov.hk 尊敬的部门主管首长, 今年三月十四日,包括四名瑞士人在内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在香港中联办大楼外的街边进行和平请愿活动时,被香港警方使用暴力拖走,随后遭到香港警方所谓「阻街」及「袭警」的检控。但是港警所谓「阻街」及「袭警」的指控非常荒唐。从录影带及客观数据都很清楚地看到,请愿的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外的人行道上,使用的空间比例很小,不妨碍任何人或行人的往来,法轮功学员拿在手中的标语,不可能成为阻街物品,被成群警察围住,被暴力拘捕的学员更不可能袭警,香港警方在没有任何拘捕令进行拘捕的过程,本身涉及非法行为。 2002年7月23日,英国政府公布了有关香港情况的第11份半年度报告。这份报告高度关注在香港进行的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法庭诉讼,以及其它香港在中国政府压力下漠视人权的事件。 报告指出:“有许多引起反响的事件与对法轮功的处理有关。” “3月14日,包括4名瑞士公民在内的16名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外抗议时被捕,所有抗议者均被控‘阻街’”。报告详细描述了香港政府随后怎样出人意料地在逮捕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挖起铺筑的路面,而且“特区政府随后在中联办外、法轮功学员每日举行抗议的地方竖起了木制栅栏。” 英国政府认为,“这些事件让人们怀疑香港特区政府是否在承担其维护思想表达自由、结社自由和旅行自由的义务。” 对于中国大陆当局催逼香港制定“反颠覆法”以使“香港法轮功修炼者与海外法轮功成员保持联系的行为成为非法”之事,澳洲全体法轮功学员认为,如果香港想保持其自由开放形象的话,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绝不能因为江泽民集团的淫威而妥协。 象所有的海外华人一样,我们衷心希望香港能长期保持以往的自由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但是在中国江泽民政府的压力下,香港警方对法轮功学员的“政治起诉”事件极大地损害香港的公正形象。希望您们从香港民众的公益出发,为香港长远的利益着想,关注现在进行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事件,并按你们的良心为香港的法律公正和未来,促请香港政府公正对待这件事,并把我们的心声带给香港政府和香港人民。 澳洲全体法轮功学员 公元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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