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28日】我们在电影和小说里常看到,匪徒在杀人的时候恶狠狠地说:“我要送你去西天!”或者“我要送你去西方极乐世界!”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用匪徒的话来批斗信仰“西方极乐世界”的佛教。可是不幸的是,这恰恰是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逻辑。 新华社日前以今年三月份发生在陕西咸阳的一起凶杀案再次对法轮功栽赃陷害,可笑的是,这篇报导智商极低,恐怕只能骗一骗作者自己。 请看新华社报导中的下面一则问答: [记者]问:修炼者不能杀生,你为什么要杀人? [案犯]答:对生命理解不同。常人看到杀肉身是杀人,我们认为把元神杀了才算杀生。 从这则问答可以看出,新华社记者知道得清清楚楚,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不能杀生,那么案犯杀人显然与法轮功无关,而记者显然也承认这一点,所以他才会问:“修炼者不能杀生,你为什么要杀人?” 至于案犯的回答,有新华社的质问在前,显然不论案犯怎么说,都与法轮功无关,至多是对法轮功的肆意歪曲。比如案犯说:“对生命理解不同。”那么显然案犯的理解不是法轮功的理解,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的理解,而是案犯自己的理解,或者是对案犯刑讯逼供的警察的理解,或者是新华社记者强加给案犯的理解,总之这不是法轮功的理解,因为翻遍所有法轮功书籍也找不到类似的话语,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的理解,因为除了在江泽民集团大肆诽谤法轮功的中国大陆,在海外广大法轮功修炼者中从没有人去杀人,更不要说以类似的理解为借口。 那么新华社引用案犯所说的什么“杀人就是度人”的说法则更是和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个说法的版权只能属于案犯本人、或审讯案犯的警察、或者是新华社自己。其实从记者对案犯的质问来看,连记者本人都不相信这和法轮功有任何关系。就如同我们看到一个匪徒叫嚣:“送你上西天”,不会把这个匪徒的行径和佛教联系起来一样。 “杀人就是度人”──新华社版权所有,翻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