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23日】华盛顿时报2002年8月14日刊登读者来信,信中说使用“打坐修炼”或“精神团体”等名词来形容法轮功远比用简单的“宗派”要恰当的多。(“宗派”一词出现在贵报星期一的“宗派成员视香港对法轮功的起诉为对‘一国两制’政策的考验”一文。)字典中对“宗派”一词的定义不适于法轮功,并且该词所带的贬意的内涵也不能帮助读者了解法轮功。 该词的含义常常在读者和被冠以该词的群体间造成心理距离。该词要么将一个群体描绘成与社会隔离,要么就使其无足轻重。一谈到“宗派”,哪怕不是显而易见的怪异或与众不同,至少它是处于社会的边缘,不是十分令人尊重或被严肃对待的。 当被问到如何定义法轮功时,因报道法轮功在中国的情况而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华尔街日报记者伊兰. 约翰逊(Ian Johnson)说:“我认为,宗派通常被视为是从一个已有的宗教中分裂出的旁支。但法轮功不是。” 事实上,法轮功不是任何一个宗教的分支或门派。他是一种修炼方法,在1992年(李洪志先生)传出前,已历代单传了数千年了。他的确是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但他与佛教和道教等中国宗教截然不同。法轮功中有些名词也为这些宗教所用,但法轮功是独立的体系。 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中国政府的一份调查估计,至1999年初,(中国有)超过7千万人修炼法轮功。这比XX党党员的人数还要多。所以法轮功既不是中国当时的一个边缘运动,也不是当今国际社会中的什么边缘运动或“宗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