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20日】美联社8月19日香港消息,16名被判“阻街”的法轮功学员星期一说,他们希望在案件还在上诉期间避免交付罚款。这些学员当时正在抗议中国(江泽民政府)镇压法轮功。 法轮功女发言人 Sharon Xu 说被告在星期一填表要求延迟交付罚款并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Xu 在电话上说,“判决是非常不公平而且有偏袒的。” 消息说香港法官黄汝荣在星期四判法轮功学员有罪,其中包括四名瑞士公民和一名新西兰公民。这是香港有始以来第一次对法轮功成员的刑事审判。 黄判被告HK$1,300 到 HK$3,800的罚款,但没有人被判监禁。 法轮功学员被判犯有“阻街”罪,和在3月14日中国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外抗议时行为可能造成阻碍。 消息说其中9名被告被判有更加严重的“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三人被判在混乱中“袭警”。 法轮功学员说他们已经上诉,并说他们正在考虑就他们所认为的不公的逮捕和不合适的控罪起诉香港或中国官员。法轮功学员说将计划在星期一开一个新闻发布会讨论策略。 香港警察和审判这个案件的法官说被告进行法轮功的活动不是问题所在,但当地的人权人士和反对派政治家称这是一个为了取悦北京而进行的公然的政治起诉。 消息说香港官员没有立刻回应一名记者询问关于法轮功延迟交付罚款请求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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