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20日】香港2002年8月19日消息:为制止香港的司法系统沦为江泽民专制集团的帮凶,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否定非法迫害,被诬告入罪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坚决拒绝缴交政治判决强加予他们的所谓罚款。 十六名学员中除瑞士的Simone Claudia因家事获法庭批准在审结前离开香港外,其余十五人目前尚在香港,包括三名瑞士学员,一名新西兰籍华人,及十一名本地法轮功学员。原定在当天离去的三位瑞士学员,因为拒绝缴交罚款,也决定再把回家的日期押后。 法轮功学员在8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宣布十六人在法庭拒绝延期后继续拒交罚款的意向。会上并讲明了“阻街、袭警”诬告案初审裁决后的跟进,以及对错误判决在事实和法律上提出多项质疑(见另文)。 此案在8月15日结束初审后,十六名学员已经在17日通过代表律师向西区裁判法院递交了上诉通知书。19日下午,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代表律师何俊仁陪同下,向西区裁判法庭申请延迟缴交罚款,但原审裁判官黄汝荣维持原判在当天交款的期限,但未有提及会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主控官则在庭上表示,这些学员可以选择交罚款,也可以选择入狱。 在昨天的记者会上,诬告案受害学员卢洁表示,香港的基本法和人权法都赋予了人民言论、集会自由的权利,但既然赋予了人民这些权利,就要给予一定的空间,岂能动辄以“阻街”入罪。 关于罚款问题,卢洁指出,全部十六名学员一致决定不缴交罚款。昨天下午五时是提交罚款的期限,卢洁强调这次拒交罚款并不是因为经济问题,也不是渺视法庭,因为拒绝缴交江集团利用香港法庭强加予他们的罚款,正是为了维护香港的司法制度免受干预,维护香港的以正义和公平为基础的法治精神。 卢洁解释,这次拒交罚款,也就是要否定这一场迫害,因为这是江泽民直接给香港施加的压力,表面上是一场诉讼,实质上是一场迫害,把国内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到香港以至海外。她说,今天迫害的是法轮功,但明天可以针对任何一个团体,或任何一个当权者不喜欢的人。 另外,香港法轮功团体发言人简鸿章在会上指出,这次初审裁决令人遗憾地并未能通过有关维护法治人权的考核,香港法庭过去给人尊重法治、维护人权和具有高尚尊业道德品质的印象,在这次审讯中不复见到。 简鸿章指出黄汝荣对于与案件关键的证据视而不见,对于相关的法律提及到但并没有落实,对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的定罪,无论从事实或法律的角度都是无法成立。这无可怀疑是江集团政治压力下港府上演的一剧诬告案。 简鸿章表示,视乎上诉结果,会考虑从民事起诉有关当局非法拘捕及诬告法轮功学员的过失;同时,也相信全世界法轮功学员会积极考虑联合起诉江泽民非法镇压法轮功所犯下的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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