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9日】 鹤岗市政府、公安局、610办公室: 关于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所采取的一系列抓、打的行为,我们不理解也不认同,这根本就不应该是“人民的政府”所为之事。国家一再强调“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我们的亲人在家、在单位、无辜被抓、被打、被关押,不经任何法律程序而被非法劳教、判刑,你们身为国家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按国家法律程序办事了吗?遵循了人应遵循的基本道德了吗? 几年来,我们亲身感受到了我们的亲人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他们不但身体健康了,道德也有巨大的升华,在社会各方面都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为了别人着想的人,这有错吗?法律是制裁坏人的,而你们抓好人、打击好人,破坏了多少美满幸福的家庭,使我们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变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使我们的亲人在牢狱之中遭受痛苦,使家人整日牵肠挂肚、精神倍受摧残,这种迫害不仅仅体现在我的家人身上,它正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每一个修炼人和其家属的身上,这种迫害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 没完没了的抓捕行动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完全剥夺了老百姓正常生活的权利。不经任何法律直接判劳教、判刑,抓人时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判劳教不通知家属。有些人正上着班,进行着正常工作,有些人正在家中做饭、洗衣、还有的三更半夜正在梦乡,公安人员就强行将人抓走,抓去严刑逼供、这是人民警察的应有行为吗?这与二战时法西斯的暴行有何区别。有些工作人员为了“出色”完成任务,竟搞起挨门挨户的搜查、人人审查、人人过关、闹得鸡犬不宁、人心惶惶,白色恐怖笼罩了鹤岗,百姓遭了殃,人民的正常生活全被打乱了,百姓怨声载道。这才是对法律的真正践踏、对人权的真正侵犯、对社会的真正破坏。 我们诚恳地希望你们三思,你们这是逆事实、逆民心、逆法律、逆天理而行。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而不考虑后果,做出害人害己的事。 这是我们家属发出的肺腑之音,因为我们和他们朝夕相处,对那些被你们强行抓走的人最了解,他们多数是因为患各种疾病久治不愈,经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了、道德升华了,在家里他(她)们是好丈夫、好妻子、好儿女、好父母,在外面他们是人人称赞的好人,我们钦佩他们,以有这样的亲人而感到骄傲,我们离不开他们,我们的家更缺少不了他们,是你们的抓捕破坏了我们的美满家庭,使我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立即释放我们的亲人。还我们做好人的权利,还我们宁静幸福的生活,如再继续关押,我们作为家属将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集体上访。 鹤岗市大法弟子家属 200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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