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7日】美联社记者德克·贝弗瑞治8月15日香港报导,星期四,16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在抗议中国政府的请愿活动中造成阻街的罪名成立。政府批评人士认为,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是对香港自由的严峻考验。 报导说法轮功学员谴责中国政府将大陆式的镇压延伸到这个前英国殖民地,对在中联办门前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起诉。 然而法轮功学员并未完全堵塞人行道。辩护方称这是一宗伪造案,其真正目的是为了扼杀法轮功学员要求北京(江泽民政府)停止在大陆根绝法轮功的请愿呼声。 “判决结果再一次体现了来自中国大陆的压力,”四名瑞士被告之一,艾瑞克·贝克曼说。“现在,法轮功学员在香港正受到迫害。” 报导说法轮功学员谴责法官黄汝荣的不公正,并寻求上诉。 五年前香港从英国手中回归中国时,根据政府的“一国两制”的安排,西方式的言论自由被保证至少五十年不变。但是许多人担心那些自由正在迅速消失。 非政府组织“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先生称,“如果行政当局与警署决定通过诉讼案来干涉、限制或破坏这里人们拥有的权利,那么我们最后的一道防线就是司法部门了。” “所以,如果法庭给这种无耻干涉开了绿灯,我认为,我们就不会有其它可以申诉不公的途径了。” 报导最后提到,法官判决所有被告“阻街”或“行为可能造成阻街”的罪名成立,对每位被告处以167美元至487美元不等的罚款。其中有九人被判更加严重的“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三人被判“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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