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7日】 乔.黑根斯 议会议员 爱尔兰共和国 社会党 2002年8月14日 致香港执行长官董建华先生 关于法轮大法学员的审判一案 尊敬的董建华先生阁下: 我向您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表达我对16名法轮大法学员由于在中国政府驻港办事处外和平炼功而遭到拘捕和被控“阻街”一事。 香港警察拘捕这些和平的炼功人的强硬的方式,包括勒扼一名60岁的妇女,令人极大地担忧。 我也非常关心法轮大法学员能否得到公平的裁决。 赵明,是一位中国学生,现住在爱尔兰,他能从中国劳教所被释放是由于他的事情在这里得到了极大的公众关注。赵明被邀请(到香港)出庭作证,陈述他在劳教所遭到的残暴迫害。当他去中国大使馆申请香港的签证时,他们(中国大使馆)马上辨认出他来,甚至连申请表格都没有给他。而且(香港法庭案中)两个立法委被选作控方的代表,而主要的控诉只是“阻街”,这太少见了。 我呼吁您能采取所有可行的措施取消对这16名法轮大法学员的控诉,并保证在香港法轮大法学员被允许自由炼功而不受任何指控和迫害。我会继续在爱尔兰政府和欧洲联盟为法轮大法学员在中国受到的迫害而呼吁。 您忠诚的 乔.黑根斯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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