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7日】2002年7月19日上午,河南三位大法弟子在被劫持一年多之后,在开封杞县被非法判重刑。大法弟子杨洪仁(郑州人)被非法判刑10年,李俊霞被判刑10年,耿宏丽被判刑7年。 三位大法弟子尽管已被迫害一年多,饱受折磨,但在法庭上个个慈悲、威严。他们在法庭上和善的言词,正义的表白真是令人感动。临时租用的用做审判厅的小屋挤满了旁听者,更多的大法弟子被堵在外边。非法开庭期间,三位旁听的大法弟子做单手立掌姿势,吓坏了恶警,立即非法拘留了三位大法弟子(两男一女),现三位大法弟子在拘留所绝食抗议。 到底谁在践踏中国的法律,谁在违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规定:“人人有权利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利持主张、不受干涉”,此条第2款更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法轮功学员用各种不同形式向世人揭露被迫害的内幕,以大善大忍的慈悲胸怀向世人讲清真相,来唤起善良的人们的理解、同情和帮助。这些行为都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言论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利用其垄断的传播媒体工具,百般陷害和诬告法轮功,却不容许法轮功学员有一丝一毫的申辩机会。 江氏邪恶集团三年来对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人们野蛮迫害,使天地震怒,给中华民族又招来了多少灾难,一些无知的人们总认为那是自然灾害。“自然是不存在的,而必然是有原因的”。(《道法》)2000年汤阴的岳飞故里,那里的村干部因配合邪恶迫害当地大法弟子,在隆冬时分该地区的温度降到了零下45度,有多人被冻伤。2002年1月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对大法弟子进行上绳、电击等迫害,郑州隆冬响炸雷,击死一人。2002年3月长春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多人,致使吉林灾祸连天。 就在这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重判迫害的当天下午,上天发怒。大河报20日报道:“记者在气象台了解到这次天气现象主要发生在沿黄河及其以北地区,除郑州市区外,还有洛阳、巩义、孟州、温县、新密等五地均出现了,狂风暴雨和冰雹。”除此开封、兰考和商丘等地也受到了几十年不遇的冰雹袭击。房屋倒塌,数棵大树被刮倒、财物受损,人员伤亡。据22号大河报披露官方统计这场冰雹给郑州市造成的最直接经济损失为4.9亿元,受灾人口达128万人,有18人在这场冰雹中丧生,212人不同程度受伤,农作物受灾面积108万亩,毁坏农田1.53万亩,损坏房屋3165间。这仅仅只是郑州一地,那全省又损失多少?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3/25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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