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6日】法轮功学员2002年8月15日下午于美国国家记者协会就香港无理判决发表声明如下(译文): 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同时对香港的未来来说也是一个悲哀的决定。这桩诉讼案所涉及的问题,对香港的未来至关重要,它们包括:保持香港基本法赋予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和平请愿和抗议的权利,信仰不受歧视的权利,保持完整的司法体系,当然也包括保持“一国两制”原则的完整性。综合以上因素,此判决违背了香港和其他地区人民的意愿。 法官的判决显示,他在北京当局施加的不正当的压力和影响面前缺乏意志和勇气去依法审理。许多人都注意到在这宗持续了26天的起诉案中,动用了一位最著名的资深检控官,而该检控官此前从未经手过任何一个小小的阻街案, 这些行动都显示本案是出于政治目的,在北京当局不恰当的干预下进行的。辩方律师海恩斯和哈里斯都注意到港府以在中联办前阻街为名起诉这些法轮功修炼者,而实际证据表明,这些修炼者在140平方米的人行道上仅仅占用了7平方米的面积,显然所谓的阻街是不可能发生并且也没有发生的。 按辩方律师海恩斯的话说,“这些事实让人感到北京政府严重影响了本案的结果,这远远超过了一个纯粹的阻街案,实际上此案是有目的捏造出的有罪裁决。” 这桩起诉案根本就不该发生,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不会也不可能发生。事实是清楚的:香港警方是在江氏政权的压力下采取的行动,江泽民政权一直在对中国成千上万的善良的民众施加暴力。这个判决标志着在香港“江氏统治”的到来和“法制规则”的远去。 对于香港人民,我们想说的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事件实际上也是你们的事。我们的自由直接关系到你们的自由。如果今天(江泽民政府)迫害法轮功,而你们无动于衷,那明天受迫害的也许就轮到你们。我们举行的这些请愿不仅仅是为了法轮功,同时也是为了你们和世界各地的人民─ ─为了你们的生活道路,你们的自由以及你们的未来。当法律被黑白颠倒,被用来迫害遵循真善忍原则的人们时,香港特区政府就把自己推入了危险之中。历史已经证明,如果没有了法制与民权自由,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暴政统治下的牺牲品。 这16名法轮功修炼者(包括4名瑞士公民)没有做错任何事。他们只是在阻止江泽民下达的谋杀令。他们是英雄,因为他们为了几千万在中国遭受迫害的善良中国公民呼唤正义,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和平的方式。对于这样的请愿,如果看不到其中的正义性和无私性,那是很不清醒的。我们希望香港领导人能认识到他们的错误,挽回他们已经造成的巨大损失。为了香港的未来与香港人民,我们敦促香港政府尊重人民的意愿,推翻这一错误判决。 我们希望尽快与香港政府领导人进行开诚布公的对话。同时我们要感谢许许多多香港和世界各地勇气可嘉的个人,感谢他们敢于为法轮功直言,为自由与基本人权说话。 我们同样震惊地获悉另一个事件,迫于北京政府的压力,一对受联合国难民署保护的待批难民申请人的中国夫妇(法轮功修炼者)在柬埔寨遭到遣返,现被关押在中国长沙的拘留所。这一行径直接违反联合国条例。我们呼吁所有政府的领导人和世界人民发出正义的呼声,谴责江泽民在中国大陆的迫害和企图将迫害延伸到海外的行径。我们尤其感谢美国国会新近全票通过的188号决议,该决议重申他们支持法轮功修炼者争取自由的行动。 人权是一个道德议题。那就是保护人的尊严,保护所有的个人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我们决心继续我们和平的、非暴力的请愿,并与国际社会合作,一同结束当今社会中的这一暴行。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