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6日】德国《南德报》8月14日报道(择译): 香港政府侵蚀保障该市的自由 如果不严肃的话,人们可以笑话这件事。因为一小群人,16人在差不多十米宽的街道上示威,举个横幅,就来了警察,继而带来了混乱,警察堵了整条街。自整整两月来这些人被送上法庭,因为他们堵“公共街道”,扰乱“公共次序”,却是指这些示威者,而不是指警察?为什么这个案子如此敏感呢?因为发生的地点是在中国驻香港的联系处的办公室前。这些示威者属于在中国被禁止的法轮功的人。他们的横幅上写着:“江泽民,停止屠杀!” 人们紧张地等待着星期四的判决,这是香港导致的第一个起诉法轮功的案例。这个运动在香港仍是合法的。香港人权监察站负责人Law Yuk-Kai,也是市人权组织中的要人,说:“这正是我们所观察的对自由及公共机构的一种危险性的破坏。这些人送上法庭不是因为他们干扰公共场所,而是干扰中国(江泽民集团)。”香港媒体已报道了很长时间:几百个炼法轮功的人的和平活动成了中国(江泽民集团)的眼中刺。中国要求香港对之采取更强硬的措施。所以人权家、外交官持怀疑态度观察此案:这是一块试金石,是一个对香港自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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