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2日】一位在某市国家机关工作的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 他们局有一位中层干部,因为在机构改革中受到挫折(由中层干部被下放到该局一二级机构作普通职员),心里过不去,便离开家出去散心。他乘火车到了天安门,在闲逛时,被警察抓走,硬说他是“法轮功学员”或者是当年“六四”参与者(因为当时正是“六四”前后,而这人三十多岁,又戴副眼睛,文质彬彬的样)。虽然他一再表白自己不是,并且将自己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告诉了警察,但警察仍不相信,并对他施加酷刑:往死里打,而且还用手铐勒他的手,以致双手腕骨头都被勒出来了,鲜血直流。被折磨二十多天后,警察才通知他们单位去领人,该人被带回当地后,休息了一个多月才上班,那时他双手腕还是黑色的,而且精神有些恍惚。 在他失踪的二十多天里,家中及单位为找到他,搞得人仰马翻,而邪恶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仅仅因为怀疑,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将一个人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并刑讯逼供,足见其邪恶的流氓本质。无怪乎朋友讲:江泽民是“宁肯错杀三千,不肯放过一个”的刽子手。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1/255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