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0日】就法轮功学员在香港被控“阻街”一案,辩方律师夏博义(Paul Harris)于8月7日在法官前做了结案陈词。连日来,世界各大媒体聚焦香港,纷纷报导此案。而透过报导事件的表面,背后焦点却集中在香港的前途问题上。 据路透社8月7日的报导,港府对16位法轮功学员起诉的决定,使人们对香港在回归中国5年后的自由产生质疑。美联社8月7日消息说,对法轮功学员的阻街起诉已引起人们担心,香港正在抑制人权,钳制在中国遭禁止但在香港合法的法轮功团体。发表在美国《调停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文章则更直接指出现在基本法正在受到法律考验,并说“阻街”一案审判的结果被视为(香港)未来的预兆。香港“一国两制”是否真实存在,港府究竟何去何从,人们拭目以待。 路透社8月7日发自香港的报导说,港府对包括4位瑞士人在内的16位法轮功学员起诉的决定使人们对香港在回归中国5年后的自由产生质疑。香港警方曾在大多数情况下允许法轮功团体抗议,因为这被看作是特区政治和宗教自由的一个尺度。但此次起诉案却和香港董特首因北京的批评而采取的强硬立场不谋而合。 美联社8月7日消息说,对包括4名瑞士人在内的16名法轮功学员的阻街起诉已引起人们担心,香港正在抑制人权,钳制在中国遭禁止但在香港合法的法轮功团体。8月8日的另一则美联社消息报导说,辩护律师星期四告诉地方法官说16位被控阻街的法轮功学员必须被无罪释放,否则香港对言论和集会自由的保证将是一纸空文。夏博义(Paul Harris)律师在这起香港首宗对法轮功学员的刑事案开庭后的第26天作结案辩护,他指出:“这宗起诉是完全错误的。” 另据南华早报8月8日消息,7日的法庭陈词告之位于Connaught路中联办外的人行道,也就是法轮功学员请愿时因“阻街”而被捕的地点,宽到足够举行一场小型音乐会或停放六辆汽车。而香港警方责被指自挖墙角,因为他们在3月14日逮捕(法轮功学员)后设立起的路障是这些抗议者占用面积的四倍。律师约翰.海恩斯(John Haynes)指出,(香港)警方是“受影响”而清除人行道上的人,因为中联办享有半个领事馆的地位。他说,起诉方的整个案子都是基于警方和中联办警卫的观点。 美国《调停杂志》近日发表特约稿件,撰稿人丹尼-谢切特(Danny Schechter)在标题为“香港的案件将北京送上了审判台”的文中直接写道,这次审判从一开始就是一出闹剧。起诉人没有叫第三方证人,只有警察和中联办的警卫。法官公开偏袒控方,显示出的态度令法律观察家担心会影响他的判决。 谢切特还写到,录像带和目击者的陈述证明,和平抗议是在大约有30英尺宽的人行道上进行的。示威者占用了不超过10英尺的区域,给行人留了足够的地方。很快,五、六十名警察包围了法轮功学员,堵塞了整个人行道。其中有些警察被控勒一些学员的脖子、掐他们的穴位。然后学员们都被拖走,并被逮捕。 谢切特的文章中又说,现在基本法正在受到法律考验,其结果可以很好地判定中国是尊重香港的自由,还是进一步压制那里的言论自由。中国的审判激起了全世界的批评。在江泽民表示他或许拒绝交权给新一代的领导人之际,审判的结果被视为未来的预兆。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8/25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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